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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8-04-2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2018年4月2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召开主题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再学习再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学习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罗勇到会督查和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和全体教工党员参加了本次理论学习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周子善老师首先传达了省、市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号召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

学习会上,学校党委副书记罗勇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总体要求。罗勇书记首先强调,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如何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如何总揽全局,协调四方,如何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其次,他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积极探索加强民办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要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再次,他指出,习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上的讲话精神与我校发展密切相关,讲话对我校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出了更高的和更新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应以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的讲话精神为导向,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做出成绩、凸显亮点。

接着,学校党委委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范建荣教授指出,我们要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和习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讲话的精神实质,并将其与地方发展、学校发展和我校思政课建设相结合、与通识教育建设相结合。范建荣院长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将广东定位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提出了“四个走在前列”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不忘初心,以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的要求,总支委员和教工党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对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体会。大家纷纷表示,要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坚定拥护者、积极宣传者、自觉践行者、有力推动者,要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把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帮助青年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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