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0月生于江苏省徐州市,籍贯河北省唐山市。1979年至1988年,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吉林大学哲学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88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学位。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1989年曾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法学研究所,历任副教授、教授和研究员。2008年转聘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政治哲学和宪政理论,系我国著名的法律与政治思想学者。二十年来曾在海内外出版的学术专著有:《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休谟的政治哲学》、《论相互承认的法权——〈精神现象学〉研究两篇》、《何种政治?谁之现代性?》、《现代政制五论》、《立宪时刻》等。在海内外各类期刊杂志发表的主要论文有:《国家理性的正当性何在?》、《论国家利益》、《论民族主义》、《论宪法政治》、《法律与自由》、《法律的宗教分析》等。此外,主编的学术丛刊有:《大观》、《政治与法律思想论丛》、《法政思想文丛》等。
启蒙思想是指欧洲特定历史时期,是继文艺复兴后,在欧洲历史上出现的第二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时的思想。就近代而言,启蒙运动发端于17世纪的英国、近代唯物主义的科学文化,促成了人们思维方式的巨大变化,在18世纪的法国形成了波澜壮阔的思想解放运动。是继文艺复兴后欧洲新一轮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启蒙思想家以理性为旗帜,批判封建专制和中世纪宗教神学,主张建立合乎理性的社会和国家。高全喜教授将从启蒙思想是古今之变的重要环节,两种启蒙思想的形态与逻辑,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分析,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对中国文明的意义等方面阐述近代西方启蒙思想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及留给我们的启示。
今年是新文化运动发端一百周年纪念,学术思想界借此回顾这场曾经对中国的现代历史产生过深刻影响的思想文化运动,反思由其催生的经久不息的激进主义文化革命风潮,毋宁是十分必要和恰逢其时的。一百年过去了,对于这场新文化运动,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表层认识,而是要全面深入地理解这场文化运动的特性,尤其是理解和认识其背后的发生机制、复合结构和演变路径。在高全喜教授看来,一百年前的这场新文化运动一波三折,有一个发生、演变的时间过程,其内部蕴含着一个看似对峙的复调结构,理解这场文化运动的实质,摆脱革命激进主义的认知定位,需要恰切地把握这个复调结构及其百年以来的起伏变奏,这是一种文明演进论的历史文化观,且能够与当今中国的文明复兴之主题若合符节。审视一百年前发端的新文化运动,首先要有一个中华文化古今之变的大视野,确认它是中国历史文化面临古今中西交汇之际的一场伟大的思想启蒙运动。在这场持续经年的新文化运动中所表现的自由、民主、科学之精神,是千年中国古代历史所从来没有过的,属于现代性的新事物和新思想。因此,这场文化运动历来被视为一场启蒙思想意义上的“文化革命”,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化意义。